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
一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1000 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 10 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
編者說明:建市[2016]226號文取消了一級資質的“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币?/p>
3、企業工程業績
近 5 年承擔過 2 項單體建筑面積 4 萬平方米以上消防設施工程(每項工程均包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和防煙排煙系統)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二級資質標準
1、企業資產
凈資產 600 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 3 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 8 年以上從事消防設施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暖通、給排水、電氣、自動化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 6 人,且專業齊全。
(3)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 20 人。
(4)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一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 2 項。
編者說明
根據建市[2016]226號文件規定:除各類別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因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類別的低資質是“二級”,則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二級資質標準保留對建造師等人員的要求。
根據建辦市〔2018〕53號文件規定:取消建筑業企業低等級資質標準中關于持有崗位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標考核。
承包范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型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體建筑面積 5 萬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設施工程的施工:
(1)一類高層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災危險性丙類以下的廠房、倉庫、儲罐、堆場。
注:民用建筑的分類,廠房、倉庫、儲罐、堆場火災危 險 性 的 劃 分 , 依 據 《 建 筑 設 計 防 火 規 范 》(GB50016-2014)確定。